发布日期:2022-06-14 查看次数:11241次
答:2002年国务院取消各部委科学技术奖后,原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科技奖由中国电子学会继承。同年,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登记备案,设立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历经19年的评选,共评出获奖项目1125项,其中特等奖5项,一等奖208项,二等奖363项,三等奖549项。获得学会科技奖一等奖及以上项目,可经由学会提名参评国家科技奖。
答:回答这个问题前,先介绍一组数据。截止目前,经学会渠道提名推荐,共有8个项目获国家科技奖一等奖,48个项目获国家科技奖二等奖。在2019-2020年连续2年唯一的技术发明一等奖获得者(通用项目),均来自中国电子学会提名。有关部委、高校及部分省市等,在职称评聘时,均将电子科技奖视同省部级奖项。诸多院士专家一致认为“中国电子学会科技奖是全国性行业奖项,等同甚至高于省部级奖项,是电子信息领域的最高奖”。
答:包括成果奖和团队奖。成果奖包括: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其中研究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对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推动作用,取得重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成果,可视情况评为特等奖,每年不超过2个。
团队奖不分等级,每年评选不超过3个。
答:成果奖包括6个方面: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重大技术发明与创新;重大技术开发项目及成果推广应用和产业化;重大工程组织实施;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与制定;重要发展战略及政策研究,优秀科技专著等。
团队奖主要奖励在电子信息领域成绩或贡献显著的杰出研发团队,且成立时间5年以上。
答:不可以。但成果经脱密处理,并经由本单位保密管理部门出具非涉密证明,即可申报。如获得一等奖及以上结果,则学会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名参评国家科技奖专用项目评审。
答: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8月底为申报期,9-11月为评审期,评审结果经公示后,在12月发布奖励公告。表彰活动在第二年4月举行的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与中国电子信息年会同期举办)上进行。
答:不限制名额。不要求在本单位提前公示。
答:院士提名需3位专家都是院士身份;
中国电子学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学会会士,电子学会科技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创新团队奖学术带头人提名的,专家可以是不同身份的组合。
答:非国资委所属中央企业的,可申请成为中国电子学会单位会员,即可推荐本单位项目;或者通过省级工信主管部门、电子学会、中国电子学会分支机构推荐;也可由专家提名。
申请单位会员请登录https://member.cie.org.cn,按要求注册申请或致电010-68600646咨询。
答:申报时统一在线上填报。各推荐单位需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登录中国电子学会科技服务平台http://etst.cie.org.cn,点击“科技奖申报”模块注册申请,通过审批后获取本单位管理账号。之后由管理账号分配生成不同项目的填报账号。
申报网站可下载系统操作说明。
答:不可以。已获得国家科技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所属部门设立的科学技术奖,以及电子学会科技奖的成果,其主要技术内容(指主要论文专著及知识产权等创新内容),不得再次申报电子学会科技奖。不包括中国专利奖。
答:可以。但成果奖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奖种。
答:不是。电子科技奖按照专业分组评审,最终授奖情况以评审结果为准。
答:可以。外国单位须是在中国注册。
答:不需要。
答:不是。但如果提供,则必须是第三方出具的,如成果鉴定结论、验收报告、检测报告、媒体等公开报道等,不能是私人信函等。
中国电子学会可提供科技成果鉴定服务。咨询电话010-68600695,邮箱ciejianding@cie.org.cn。
答:不一定,应按实际贡献大小分别排序。
答:每篇论文的检索数据库只能填写一个。建议代表性论文选择同一数据库检测结果,但中英文论文可选择不同的数据库。
答:可以。失效专利应考虑评审委员会对其意义和价值的评判。
答:不需要。管理账号目前仅发挥生成填报账号、密码,查阅本单位申报项目情况的作用。
答: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况。
(1)推荐资格无效。常见于以单位会员身份推荐的项目,即单位会员已过期或注册未完成;
(2)论文、专利等相关技术内容重复报奖;
(3)自然奖论文发表不满两年(应在2020年6月30日以前发表);
(4)发明奖、进步奖整体技术应用时间不满两年(应在2020年6月30日以前得到应用,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
(5)完成人同一年度参与两个以上项目申报;
(6)自然奖完成人不是代表性论文(专著)作者;
(7)发明奖前三完成人不是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8)应用证明不全或未按要求提供;
(9)必备附件未提交或不完整;
(10)需有关人员签字/单位盖章的,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如未签字,公章与单位名称不符等。